导航-02 Created with Sketch.

再谈酒店“直销”

对于酒店集团,可以而且应该做集团销售,但是否应该做与渠道彻底割裂的“直销”,需慎重考虑,有选择地与渠道商合作是比较明智的做法。而对单体酒店则要因客源的多少而决定采取直销或者与IDS合作。

  酒店“直销”这个话题最早由7天连锁酒店作为经营模式提出,其思路是中介的存在剥夺了酒店的一部分利润,同时还掌握了客源的控制权,因此一些连锁品牌提出了全直销的模式。
  “直销”带了引号是因为其实质是不和任何渠道和中间商合作的销售模式。

  对最早提出此模式的7天连锁酒店来说,不和渠道商合作首先是出于成本考虑。因为7天在所有经济型连锁里走的是经济型里的低价策略,哪怕是20-30元/间夜的佣金,也可能成为其成本中的无法承受之重。


  其次,直销还有利于对客源的争夺。通过做会员,把客源锁定在品牌中,从而掌握品牌的核心控制力---客源。

  对一个连锁品牌来说,全直销可以称之为一种特别的市场销售运作模式,那么是不是所有的酒店品牌、单体酒店都适合采取直销,或者有能力采取直销?事实上,这要从企业的投入产出和产品供应二个角度来衡量。

  先看品牌酒店。酒店集团的成本包括广告宣传和人工成本,以及会员的积分成本等。而渠道商的成本——如携程艺龙网等互联网分销渠道(Internet distribution system,简称IDS)——则是佣金成本,由于产品丰富,涵盖酒店数量都达到了一万家以上,因此在投入产出比上,IDS是优于酒店集团直销的。

  单是考虑到IDS的毛利一般在40% 左右(相当于对酒店的溢价),所以综合下来,从销售的角度来说两者的投入产出是接近的,但是酒店集团获得了知名度和忠诚度的提升。但任何宣传促销,从提升产量的角度来讲,总是遵守着边际效应递减的规律。我们可以把IDS的佣金比例X60%作为一个测量酒店集团做直销的标杆指标。如果直销的间夜成本低于IDS佣金比例60%,应该做直销;高于IDS佣金比例的,不应该做直销;介于二者中间的,处于宣传自身的角度,可以做直销,但是此时投入产出比开始明显下降。如何选择基于对自身规模和营销能力的判断,比较合适的做法是采取现在比较流行的方式“混搭”。

  从产品供应来说,IDS渠道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提供酒店、机票、度假等产品,涵盖经济型、中档、豪华酒店,产品几乎覆盖全部的目的地城市;也就是说从客户角度来说,如果价格一样的话,IDS无疑有着明显的优势。做任何商业战略,客户买谁的账永远会影响最终商家的成败。如果把客户进行群分,单一消费和混合消费型,大部分客人还是属于混合消费型的,或者说以单一消费和混合消费结合的群体占绝大多数。因此基于产品的丰富性,IDS在客户黏度上明显高于酒店集团。

  而单体酒店,由于无法形成规模效应,所以和渠道合作是必须的。当然自身客源已经吃的很饱的少量酒店,可以不考虑,这些酒店一般是地理位置特殊或者客源结构特殊,可以说不可复制和推广。一般来说,全年出租率低于80%的酒店,都应该开展IDS的合作,通过渠道获得5-10%的增量。当然合作并不等于依赖,在与渠道合作的同时,规模在70间以上的酒店都应建立专职的销售人员,培养自身的销售能力。酒店做的是回头生意,长远的讲,酒店的服务才是致胜的法宝。

  对于单体酒店,笔者有二点建议,新开业酒店,由于知名度和客源的累积为零,不与渠道合作几乎等于自杀;对于正常经营的酒店,渠道依赖程度超过30%又会增加酒店自身的风险,此时应该加强酒店自身的营销能力。

  总之,对于酒店集团来说,可以而且应该做集团销售,但是是否应该做与渠道彻底割裂的“直销”,应该慎重考虑,有选择性地和一些渠道进行合作是比较明智的做法。即使要做也是作为一些酒店集团剑走偏锋的尝试,其风险还是显而易见的。对于加盟这些集团的酒店个体来说,由于客源完全被品牌掌握,一旦终止合作,那么其风险显然比非“直销”的酒店品牌更大。而对于单体酒店则要因客源的多少而决定采取直销或者与IDS合作,通过渠道商获得酒店销售增量。

 

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感兴趣,请猛戳按钮留下需求,我们会安排资深顾问与您联系洽谈合作!

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 本网站标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本站所有,欢迎任何形式的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
咨询热线 申请试用
欢迎申请试用

提交成功

提交成功

您的信息提交成功,客服将在24小时内与您联系

如要尽早得到回复或随时发起沟通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关注客服:31小蜜蜂

关注客服:31小蜜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