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从受雇律师转为自行执业律师,为了提高自己的表达能力和增强自信,我专门去上了卡内基训练课。
一般说来,在台湾的法庭上,律师的首要任务是写好状子,并不需要像美国法庭电视剧上那样,需要用精巧的语言来打动人心。
因此,直到我担任民间司改会执行长,开始有比较多演讲的机会,才真正考验了我面向公众说话的能力。
我所说的多半是跟法律有关的题目,而听众涵盖了扶轮社社员、年轻的法律工作者,甚至是小学生,题目这么严肃,要让听众能够听下去,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归纳我自己的演讲心得,"始于尊重,止于尊重"是一个很重要的观念。
什么是"始于尊重,止于尊重"?
首先就是要在演讲前作好准备。即使你对题目非常熟悉,你都应该事先把内容再复习一遍,这是对听众的尊重。我的经验是,没有准备,就一定说不好。
其次是心态的调整。记得我曾经作过一场演讲,底下听众一边吃饭,一边听演讲,时不时还会交头接耳,这让台上的我备感焦虑。
后来,我想清楚了一件事,能够面对公众说话,这是别人给我的一个难得的机会,与其抱怨现场的气氛,不如好好地完成演讲,让听众或多或少有一些收获。
最后就是要见好就收,不要拖延时间,而这也是一种"尊重"。有时候,我们会自己讲得很起劲,一发不可收,这对要控制时间的主办单位不太尊重。
有一次,我在一个营队中演讲,觉得自己讲得很好,就讲得特别久,现场听众还是很有礼貌地听完了。不过,事后就有人告诉我,在预定的时间内讲完比较好。
累积了许多演讲经验,我要特别强调"幽默感"的重要性。
我曾经到司法官训练所对一群未来的法官、检察官说话,我说得很"语重心长",现场气氛一片严肃,结果听众也没什么回应。后来,第二年再去演讲时,我一开场先强调:"有关法官、检察官的笑话很少,有关律师的笑话却很多。"然后我就抛出几个笑话让大家"提神醒脑",果然,台下就精神一振,"心"开了,"耳"就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