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泽炎丨会展业联盟:亮点、难点、关键点、突破点
文/陈泽炎
2016年10月27日中国会展业联盟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成立。这距第十二届会展文化节期间在海口宣布筹备,大约只有70天。这说明各方齐心协力,联盟工作进展很快。
从筹备会议和成立大会情况看,王志平先生对联盟的成立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贸促会贸易促进中心、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等政府部门也明确表示支持;广西、云南、海南、新疆等省区博览局,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中国铸造协会、全国会展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等中介组织,国家会议中心、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深圳招华会展公司、点意空间展览集团等会展企业对联盟都给予明确的、大力的支持。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袁再青会长两次主持会议,体现对联盟成立的关注和重视;《中国会展》杂志社从联盟筹备至揭幕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也对联盟的成立贡献了非常重要的力量。
当前的会展业联盟作为新生事物是亮点与难点并存,机会与挑战同在;必须明确关键,寻求突破,开创局面。以下是笔者的一些管窥之见。
【亮点】
中国会展业联盟成立的最大亮点就在于高擎"促进和筹备成立中国会展业协会"的大旗,具有一种"志存高远、攻坚克难"的决心与态度。
自2000年我国首提"会展经济"以来,先是展览业后是会议业有了长足进步和显著成绩。但随之而来是各种"混乱"的现象和对成立全国会展行业协会的"强烈"呼声。2012年上半年,成立全国会展行业协会已经得到两部委签批,几乎到了"呼之欲出"的阶段,但最终还是因为社团脱钩而暂时停摆。
2015年国务院15号文件,提出我国展览业到2020年改革发展的目标,并具体提到"发挥中介组织作用",但"成立全国会展行业协会"的条件依旧不充分。现在,中国会展业联盟能够以"促进和筹备成立中国会展业协会"为己任,颇具"知难而上"、"勇于担当"的精神。
【难点】
中国会展业联盟的最大难点就在于"现行法规的缺位和改革创新的风险"。
按照现行管理规定和实际约束,成立一个全国性、社团性组织,必须经国家主管与相关部门协商同意,报请国务院批准,才能在民政部注册。同时,该组织主要负责人也必须经上级部门审批,符合各种条件。但尚没有相关法律条款约束和指导非法人组织的成立和运转。
从"积极创新"的角度来理解,成立中国会展业联盟无疑是一种为中国会展业改革发展而进行的"大胆尝试和勇敢创新",更是一种"有益实践和可贵探索"。但是在全国会展业协会尚处"停滞"的状态下,这一过渡阶段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此外,作为整个会展业的联盟,其存在的基础就在于共同的利益。而各成员之间的利益如何协调?譬如15号文件提出的"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竞争",就会涉及到不同利益主体。届时联盟的"公允"态度将如何把控?诸如此类的问题还有一些。
【关键点】
笔者认为,中国会展业联盟的关键点似为:"以变通性取得权威性;以实效性证明必要性"。
王志平先生在海口讲话中,把中国会展业联盟的性质定位为:"一种过渡性的机制安排",就体现出"变通性"。但在后期工作中如何让联盟被更多人认可,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据了解,现在国内称为"联盟"的机构几乎都不"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甚至连作为企业法人的工商登记也基本做不到。而实际操作上,是可以联盟形式存在,可以联盟名义宣传,也可以通过联盟组织活动。只是运营时(主要是盖章发文和收取费用)要通过一个注册企业来进行。譬如,原"品牌中国产业联盟"(后更名为"品牌产业联盟")就有一个"品牌联盟(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同样,目前中国会展业联盟也不可能以此名称注册成为一个社团组织或工商企业,那也可以另行成立一个相关企业。这是比较可行的出路。
在联盟开展业务方面,王志平先生在海口讲话中提到"制定全国大中型场馆建设指导意见、行业统计工作、研究会展对地方经济拉动作用"等事项。在成立大会上,又有些单位提出做好"会展市场秩序的协调管理","协助政府出台会展业扶持鼓励政策","人才培训"、"国际交流"等希望。
"条分缕析"当前会展业的以上方面:关于"制定全国大中型场馆建设指导意见",全国会展业标准化委员会已在制定相关国家标准。关于"行业统计工作"中的展会部分,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已开展连续五年的全国统计;商务部也委托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完成相关课题,并在商务部电子商务中心信息平台上建立起会展统计信息系统。关于"会展市场秩序的协调管理"和"协助政府出台会展业扶持鼓励政策",其实重点都在各城市。在这种情况下,联盟如何与各方进行对接,对繁杂的信息进行整理,这部分工作很有难度。
笔者认为,目前最具操作空间和可行性的是,大力贯彻展会安全和绿色环保的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力求取得实质进展。此外,如能贯彻《会议术语国家标准》,使之与党政机关开会标准等文件协调起来,也会有一些可做的工作。
在"国际交流"方面,目前最缺乏的乃是对德国、美国展览业最真实情况的最确切了解。譬如,德国有多少个城市举办展会?除大型国际展会外,德国其他中小展会情况如何?如果AUMA不对它们管理,谁又在管?美国展览业研究中心(CEIR)的情况与数据;美国展览与活动协会(IAEE)和美国会议业理事会(CIC)等组织的情况;美国convention industry(对应中国的"大会展",可称之为"大会议"的概念和情况等。
总之,寻求联盟的业务蓝海是非常关键的。
【突破点】
关于突破点,笔者的思路是:抓住国务院15号文件的落实,找出需要且可以借助联盟优势开展的工作,就是突破点。
自2015年3月29日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发15号文件以来,到2016年9月,全国已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公布了本地区落实15号文件的《意见》。北京市的文件也在报批过程中。但通观上述文件,我们仍可发现各地还是在"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基本原则"、"主要措施"等方面的文字表述较多,而在如何解决一些实际存在又比较迫切的问题方面,仍少可供指引操作的具体办法。所以,15号文件所提出的又亟待细化落实的那些内容,就值得联盟予以汇总、梳理,提出相关建议,反映业界呼声。
譬如,15号文件中的"(十三)完善展览业标准体系":目前国家标准委已与商务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但如何使各种标准进一步发挥指引与约束的作用?我们一直缺乏有效的路径。
"(十四)完善行业诚信体系":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正在力推"诚信展会"认证,但如何从展会的诚信认证转为会展行业诚信体系的建立?我们需要一系列的具体工作方案。
"(十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如何有效从展会展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扩大为对会展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我们应当及时把业界意见反馈到商务部正在修改的《条例》当中。
"(十六)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如何从参展产品的侵权假冒伪劣追溯到参展企业和展会主体的责任?其具体解决的操作流程如何建立起来?我们尚无相关有效措施。
"(十七)优化展览业布局":15号文件所说"按照经济结构和区域协调战略,规划行业布局",本是部际协调会议需要解决的问题。但首次协调会议显得太"虚"。联盟能否提供一些相关意见和建议?
"(十八)落实财税政策":15号文件已提到"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优惠政策",但实际问题仍很复杂,需要给予梳理和反映。
"(十九)改善金融保险服务":15号文件已有具体说法。譬如"创新展览业所需金融产品信贷模式,推动展会知识产权质押"等,但其突破口在哪里?如何起步和开展?联盟可以提出建议方案。
"(二十)提高便利化水平":15号文件只提到"展品进出海关检验检疫的便利化",而涉及展会管控的其他诸多环节如何便利化?
"(二十一)健全行业统计制度":对商务部已推出的展览业统计办法,各地和业界都反映出不少问题,联盟可以及时收集和研究。
"(二十二)加强人才体系建设":这方面学界和业界都有许多诉求,需要建立渠道予以反映,联盟可以发挥作用。
此外,还有一些15号文件中提到的内容也需要加深理解。仅举一例:在场馆建设问题上,一方面全国情况如此;另一方面15号文件也说"推动建设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展览城市和展览场馆"。诸如此类问题都有讨论的空间和价值,也就是联盟工作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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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会展cce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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